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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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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绿洲意外身故团体定期寿险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因发生意外,并在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猝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八、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 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十、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