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绿洲门诊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诊疗, 对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我们对每次门(急)诊扣除免赔额后,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若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 得补偿或给付,我们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疾病;
二、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
三、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四、被保险人的视力矫正手术和变性手术;
五、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整容或矫形手术;
六、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