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住院定额给付 |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该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疾病;
二、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
三、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四、被保险人实施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
五、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整容和矫形手术;
六、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