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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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我们按合同约定的重症监护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每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多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疾病;
二、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
三、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整容或矫形手术;
四、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